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 TATION

让入户不在盲目

收藏网站

400-089-7770

当前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详情

有新变化!广州11区集体户,租房入学,跨区入学要求汇总

 最后更新:2020-10-26 14:53:24  浏览:1365次

每年都有不少家长是通过在广州通过租房入读公办小学的,那么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可以租房入学?政策是如何要求的?租房入学会占用房东的学位吗?




广州每个区的租房入读公办小学的政策有略微差异,要首先说明的是:

1.要通过租房入读公办小学,前提是孩子有
广州户籍。

2.在广州有房子的家长没办法通过租房入读公办,因为最后还是按照您的房产来给孩子分配小学。
租房入学适用于无房产的广州家庭。

3.租房入学有两种,一种是租住单位公房,还有一种是租住私人房屋入学。租住私人房屋入学,
一般都是统筹安排入学。

4.租住私人房屋入学,租赁备案很重要。备案的时间也很重要。

接下来是广州每个区租房入学的要求,以及疑问解答。




越秀区
参照《2020年越秀区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承租人子女具有越秀户籍的,根据以下情况安排学位: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
(1)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在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学生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非本单位产权房,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承租人子女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根据以下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承租人子女,需具备以下条件:

(2)2021年申报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本条件的,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天河区

天河区租住户入学要求:


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审核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0年5月10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荔湾区



*满足上述条件,可在荔湾区对口入学。
*租期不足一年,由户籍所在区安排学位。
*如果是荔湾区集体户租房入学,无法满足人户一致的,则统筹安排。




海珠区


1.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住在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区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租住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租住私人住宅: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在本区租赁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持合法有效租赁备案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非海珠区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在报读的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前租住本区住宅用途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并同时办理合法有效租赁备案,且房屋租赁期限至少延后三年的8月31日(含)(2021年报读延后到2023年8月31日(含))的租住户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租住户适龄子女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番禺区


番禺区户籍,必须在当年5月20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花都区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详情参照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布的辖区招生细则)。

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按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8月27日前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若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黄埔区


黄埔区户籍属手续完备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系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