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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在广州市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一般分两种情况:
1、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2、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如自由职业者、家庭帮工等),可自行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就业登记关系到各类政府补贴申请、公租房申请、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多项业务办理!通常情况下,我们只需要通过提供社保记录证明自己的就业情况。但在某些特定业务办理上,就业登记是必备手续。
有人因为单位没有做就业登记,在广州工作了10年最终也没办法入户;有人因为没有就业登记记录,申请不了广州就业补贴。
虽然帮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是单位的义务,而且操作也很简单,但是很多单位因为疏忽而没有做这件事情,所以建议大家主动查询一下自己的就业登记状态,以备不时之需!
1、登录广州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1)直接联系单位人事在网上办理就业登记。
(2)携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到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行办理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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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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