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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伙伴们了解入户广州的时候在问:自己的兄弟姐妹或亲戚已经落户广州了,自己的户口可以跟着他们迁过来吗?
不可以。投靠的对象只能是直系亲属。
目前,广州的投靠落户方式有三种:投靠配偶、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01
投靠配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1、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②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③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02
父母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①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②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③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03
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①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②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③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温馨提示:孩子投靠一定要在孩子未成年(18周岁)之前办理,孩子成年之后就只能通过孩子自己的条件入户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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