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 TATION
400-089-7770
2019年最新人才引进入户广州主要政策问题总结
(一)关于事权下放及职责分工问题
1、市、区审核权限下放及职责分工
市属单位的下级单位可以到市或区申报。
2、省和市(区)的权限划分工
区暂时仍可受理省民营企业的技能人才。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入户以及择业期的问题
1、高校毕业生入户由公安直接办理
2、关于省相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的最新规定
(粤教毕〔2019〕3号)明确的就业择业期限,即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三)关于入户年龄的问题
1、部分群体取消年龄限制
部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2、部分群体放宽了年龄限制
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学位)人才入户年龄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入户年龄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
(四)关于社保要求的问题
1、第一类属于只要有社保缴费记录
办法第五条,(一)(二)(三)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
2、第二类要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办法第五条,(四)及非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
3、第三类要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证书人员。
4、第四类技能人员的社保要求
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其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均需要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范围,且取得证书需在相对应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其中高级技师需要半年、技师需要1年、高级工需要2年)。
注意:一是社保起算时间;二是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
(五)关于申报方式的问题
1、个人直接申报
办法第七条,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2、委托用人单位申报
办法第七条。
3、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办法第七条。
注意:
1、委托申报只能通过PC端,不支持手机微信版申报;
2、委托申报须由委托授权协议且申报人明确承诺声明;
3、微信版申报仅支持个人:关注“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人才引进”。
(六)关于职称的问题
1、职称的范围界定
2、职称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划分
统考类的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会计专业人员,均属职称范围。
(七)关于行业紧缺工种的问题
1、行业紧缺工种的范围界定
目录公征中,待明确。
2、认证和鉴定方式.
认证和鉴定方式在目录通知中明确,具体方式下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