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 TATION

让入户不在盲目

收藏网站

400-089-7770

当前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详情

广州抛出重磅利好,这些人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最后更新:2019-05-18 15:00:37  浏览:1551次

广州又抛出重磅利好

将从多方面着手

推出更多的人才公寓

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

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广州市将继续从开源新建人才公寓和盘活存量住房入手,进一步为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


《管理办法》规定,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同时加强创新园区、商品住宅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的新建人才公寓。并鼓励高校自筹资金新建人才公寓。


5类人才可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


《管理办法》明确,5类人才可申请租赁广州市的市本级人才公寓,具体包括: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


人才公寓新建增量与存量筹集


人才公寓哪里来?《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可以通过配套建设、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也可以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赠房源等方式筹集。


《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新建为辅。 


此外,《管理办法》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商品房配建

 年度出让宅地总面积 

 1/10配建保障性住房


按照《管理办法》,今后广州市年度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将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具体配建比例可以结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应情况确定。建成后的人才公寓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移交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


据了解,广州目前有2万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建设中,预计会在明后年推出供应。



部分区人才公寓情况

天河区

人才公寓位置:珠江嘉苑

租金标准:18元/月·平方米。高层次人才免租金入住。

物业管理费:1.55元/月·平方米。


南沙区

人才公寓位置:晴海岸

租金标准:17.5元/平方米/月。高层次人才免租金入住

物业管理费:2.5元/平方米/月。

人才公寓分配管理

中高层人才将享90平方米公寓

    

人才公寓多大面积?新建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人才的居住需求。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项目规划选址应考虑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等因素,优先选择城市轨道交通相对便利、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公共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教育、医疗、道路、公交等公共设施应同步配套。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满足人才聚集生活需要。

以户为单位 每户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管理办法》规定,广州的人才公寓分为市本级、区级、用人单位三类,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类供应。同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无自有产权住房 方可申请人才公寓


《管理办法》规定,市级高层次人才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要求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其余各类中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租期5年 租金参照附近房源市场租金 


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


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租赁合同期满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的,申请主体应当在合同期满后6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人才公寓。


目前,

该《管理办法》正在征集意见中,

欢迎市民朋友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9日。


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等形式反馈(邮箱:gzcczbc@gzcc.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3号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改革和保障处,邮编:510000;传真:83124624)。


来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ND·

如果您有入户广州、积分入学、人才绿卡、学历提升的需求。请联系我们咨询热线:400-089-7770 ,就能免费获取专业管家为您制定的入户入学方案,还能为您解答入户入学的所有疑惑哦~